为切实推进学校支部实行党务公开,根据《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省委《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0]134号)、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衢委办[2011]16号)和县委办[2011]40号文件关于《龙游县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学校支部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打造平安和谐校园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推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在推进党务公开过程中,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实践,稳步推进;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公开制度,
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公开内容
凡属《中共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校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该公开。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校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支部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校支部组织设置、主要职责、人事调整、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公开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等情况。
5、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轮岗交流、竞争性选拔、考核和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述职述廉以及执行《廉政准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诫勉谈话情况及违纪党员处理和党员申诉复核情况。
8、其它有关情况: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
适宜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和党组织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党报党刊、周前会、电子屏幕、局域网和互联网等形式公开。党务公开栏(电子屏幕)设置在进校的醒目位置。
五、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意见及反馈。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民情沟通、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并以适当的方式反馈。必要时可将调查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五、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有关规定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六、实施步骤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㈠宣传发动阶段:
⑴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⑵召开支部大会学习《龙游县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务公开意义,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⑶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龙游华外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公开目录及相关制度。
⑷确定党务对外公开栏的位置——进校醒目处电子显示屏
㈡组织实施阶段:
⑴根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的党务公开目录,按时公开相关内容。
⑵开设党务公开的各种渠道(如:电子显示屏、党员会议、教职工会议等形式)及时进行相关内容的公开。
⑶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相应的配套制度,完善包括会议、活动记录、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收集、信息媒体报道资料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⑷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⑸收集和整理群众反馈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落实相关的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㈢巩固提高阶段:
对前一阶段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不断完善党务公开,并形成长效机制。
⑴召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讨论,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⑵主动学习和借鉴其他学校和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中取得好的经验和做法。
⑶搞好校党务公开工作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形成书面材料,向教育局汇报。
七、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者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做说明。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教职工可按有关规定向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学校支部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可以不作公开。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做好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通过聘请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人士、学生家长等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中共龙游华外支部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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